关于组织2007-2010年氮肥、甲醇行业技术进步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氮肥、甲醇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行业技术水平升级,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表彰在氮肥、甲醇行业技术进步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和职业技能人才。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决定于2010年组织2007-2010年氮肥、甲醇行业技术进步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内容
1. 本次评奖是对2006年下半年以来,氮肥、甲醇行业开发成功的新技术或对原有技术创新发展的技术成果进行评选。
(1)研究开发(包括引进国外和外行业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氮肥(合成氨、尿素、硝酸、硝铵)、甲醇生产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信息技术、新的分析检测方法、控制系统、环境治理、安全卫生技术等。这些技术成果应经实践证明是先进的、可靠的、实用的、有明显经济效益的。
(2)有较大推广面的革新改造措施或氮肥、甲醇企业自行开发使用的节能效果显著、生产成本明显降低或减排效果显著、明显改善环境的小改小革措施。
(3)适宜于氮肥、甲醇企业建设的产品结构调整项目。如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延伸产品链项目等。
(4)经过农业系统农田实验,证明肥效显著的新的化肥品种及其生产方法。
2.本次评奖增设企业技术进步奖,表彰重视技术进步、积极采用新技术成果、节能减排成果显著的氮肥、甲醇企业。(具体申报办法另发文通知)
二、参加评选条件
1.凡参加评选的项目,其成果所有者必须是中国氮肥工业协会的会员。
2.凡获得过国家级发明奖、技术进步奖等奖励的项目不参加本次评奖。
3.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必须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或行业组织的专家评议,并附鉴定或评议意见(副本或复印件);申报有一定推广面的革新项目,必须有三个以上使用单位的证明;企业自行开发使用的小改小革项目,应有有资质的测定单位的测定或有中国氮肥工业协会技术委员会认可的考核证明。
4.评奖一律以个人署名。集体项目,申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9人;二等奖不超过7人;三等奖和荣誉奖不超过5人。
5.每个申报项目收取评审费1800元。评审费可通过银行转帐或邮寄:
收款单位:中国氮肥工业协会
开户行:工行北京六铺炕分理处,帐号:0200022309014421348
邮编:10012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六铺炕街一号
三、评审程序和时间
1.申报评奖一律由单位或个人自愿申请。申请者将申报书及有关材料一式十份于2010年3月31日前报送中国氮肥工业协会技术部。
2.以中国氮肥工业协会技术委员为主体,组成“2007-2010年氮肥、甲醇行业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按照《氮肥、甲醇行业技术进步奖评审细则》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工作于2010年4月底结束,评审结果报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常务理事会审批。
3.公布评奖结果。经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通过的获奖项目,将于2010年6月在全行业公示。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评奖结果公示的一个月内提出意见,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或抄袭他人成果的,取消所获奖励,并通过所在单位予以批评和处理。
四、奖励
1.奖励等级分为一、二、三等奖和荣誉奖。
2.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的获奖项目,在“2010年中国氮肥、甲醇行业技术大会”上颁发获奖证书。
3.获奖项目将在《中国氮肥网》、《中国甲醇网》、《中国氮肥信息》、《中国甲醇生产与市场》上公布。
五、其它
1、凡有科技成果要申报技术进步奖的企业和个人,与中国氮肥工业协会技术部联系,领取《2007-2010年氮肥、甲醇行业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及《填写说明》,或从《中国氮肥网》下载天地下载。
2、为配合“2010年全国氮肥、甲醇行业技术大会”的召开,请各技术进步奖申报单位在申报技术进步奖的同时,配套撰写一篇会议交流论文(论文截稿时间4月底)。
3、联系人:曹占高 王立庆
电 话:010-82032095,62012905
传 真:010-82038259,82032742
E-mail :82032095@163.com;89660866@163.com
中国氮肥工业协会
2009年11月24日 |